3月23日,在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会”经济峰会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在谈及“竞争中性”原则时表示,要解决对民营企业形式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潜规则。
刘世锦表示,应当考虑把企业属性和所有者属性适当分开,不要再按照所有制属性对企业进行分类。
刘世锦表示,把企业头上“所有制”帽子摘下来。有三点理由:第一,所有者和企业拴在一起是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表现,是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的表现,现代企业制度就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两权分离;第二,现实情况来看,要真正找到纯粹的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越来越困难,现在很多央企在海外上市,投资人是海外投资人。很多民企也有国有投资人。混合所有制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常态;第三,从“竞争中性”原则角度,政府的宏观调控者、市场秩序维护者和国有资本的所有者三种职应该分开,国家办的企业不应该有超越其他所有者企业的特殊权利。
刘世锦建议,从企业分类上,可以先按照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进行划分,投资者可以另外分类,如国有投资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个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外国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