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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成果转化率
作者:王一鸣    发布:2019-04-28    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阅读:12308次   

      当前,全球科技发展进入活跃期,呈现多点突破、群体迸发的新特征,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产业发展和生产方式变革形成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

  科技创新进入战略攻坚期,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正在从以跟跑为主转向跟跑和并跑、领跑并存的新阶段,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在全球创新版图中的位势进一步提升,已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大国。

  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研发投入大国。2017年,全社会研发支出达到1.76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13%,居发展中国家首位,超过欧盟15国2.1%的平均水平;国际科技论文总量居世界第二,国际科技论文被引量首次超过德国和英国,跃居世界第二。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居世界第一,有效发明专利保有量居世界第三。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与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要求相比,科技创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为:从中国创新投入现状来看,研发投入结构明显存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比重低、试验发展比重高的特点。由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不足,支撑产业升级、引领前沿突破的源头技术和底层技术储备缺乏,不少领域依赖引进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关键共性技术供给难以满足产业创新与转型的需要。科研成果评价重数量、轻质量,重短期利益、轻长期效果,整体质量不高,尚不具备引领国际前沿的能力。随着我国进入跟跑和并跑、领跑并存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加大基础研究等创新链前端环节的投入,构筑创新先发优势。

  尽管近年来科技研发投入增长较快,但创新绩效依然较低,产出效率不高。从反映专利质量水平的三方专利来看,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比较大。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2014年中国的三方专利数量仅占全球的4.6%,日本占31.2%、美国占27.2%、欧盟占24.7%。产学研脱节现象仍未扭转,大学、科研院所尚未与企业形成有效互补,创新人才仍难以在产学研之间自由流动,产学研有效合作有待加强。

  中国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率不到10%,而发达国家通常为40%至50%。尽管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科研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但一些关键政策落实效果还不尽如人意,制约了成果转化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在兰德公司《面向2020年的全球技术革命》报告中,中国重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得53分,在参与排名的16个国家中居第8位,与第一梯队的美国、德国(约为100分)和第二梯队的日本、韩国(约为80分)等国家仍有差距。目前,我国不少高校、科研院所虽然建立了技术转移机构,但大都属于行政管理机构,人员少且专业性严重不足,社会化、专业化的第三方技术转移机构发展迟缓。

  对科研人员创造的价值体现不足,创新难以获得相应回报,抑制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重人才引进数量,轻人才环境建设,与国际接轨的科研氛围、可持续的科研设施保障,以及一些大城市难以回避的户籍、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型企业家等高端人才不多。尽管我国科技人员总量居世界前列,但高端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足,创新型企业家也比较有限。汤森路透集团发布的《2015年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科研精英》报告显示: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共有148位科学家入选,占比仅5%,仅为美国的1/10。

  政府对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管理仍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该放的没放活,该管的没管住。现行管理手段比较单一,管理方式创新不足,不适应新技术新业态迅速发展的需要。市场准入方面,重审批、轻监管,监管能力未能及时提升,以企业规模和数量设置准入门槛,导致后来者无法参与竞争。在维护公平竞争方面,存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执法不严、垄断规制不到位等问题。

  增强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中国科技创新从以跟跑为主转向跟跑和并跑、领跑并存的新阶段,对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对提升产业链水平、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第一,要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只有加强前瞻性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

  第二,要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强化创新过程中的市场需求导向和企业的主体作用,调整自上而下政府主导创新的组织形式,推动市场、企业、政府在创新过程中的良性互动,形成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机制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

  第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依托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

  第四,建立与创新相容的人才激励机制。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整合现有多头人才引进计划,给用人单位更多话语权和自主权,积极发挥市场选人、市场评价的作用。

  第五,深化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破除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技术创新的市场需求导向,更加注重营造平等准入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方式,主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产学研合作和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切实提高侵权成本、降低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