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就中国的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做出了郑重承诺。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又进一步提出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几项总量指标。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了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当前各方都在积极领会、研究和落实碳达峰与碳中和方面的工作,《碳中和经济学》研究面广、信息量大,在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研究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相信会产生重大影响。研究工作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有很多存在争议、需要深入研究的内容。
碳峰值数据需谨慎估算
本书通过研究总量目标,希望把碳达峰的数值以及今后10年的碳达峰路径表述得更清楚,这是很重要的。但我国在这方面的基础数据还存在缺失。比如,为实现碳达峰,到2030年碳排放强度需要比2005年减少65%以上,那么大家必然要问,2005年的碳排放量到底是多少?又如,2030年我国森林蓄积量要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那么大家也需要知道,2005年中国森林蓄积量到底是多少?每立方米森林蓄积量年平均能吸收多少二氧化碳?但这些数据并不清晰,也没有主管部门或者权威单位公布过。本书花了很大力气测算,得出了2030年碳达峰时碳排放净值的初步结果。为什么没有主管部门或权威单位直接给出这一目标?是因为没有2005年的准确数据。为什么我们要费心劳神地去测算这个数据?因为无论是今后碳减排的规划、路径的选择还是激励机制的设计(特别是定价问题),都和碳达峰的数值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就这个数据进一步深入讨论。
首先涉及数据口径问题。本书提出了2005年碳基准的测算方法。这个基准的口径需要明确,究竟是指毛排放的总量还是净排放的总量,是只包含碳排放还是也包括其他温室气体?此外还涉及尚未公布的2020年碳排放总量数据,以及今后10年的减排力度和轨迹。如何用统一口径对其进行推算尚存在挑战。
其次是GDP可比性问题。2030年目标明确了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减少65%以上等任务,这就需要明确2005—2020年可比GDP到底增长了多少。虽然用GDP平减指数或者增长率来计算可比GDP在原则上不会有太大的争议,但在数据使用上还需略加小心。此外,估算今后10年我国GDP的平均增速需要假设,而分别对不同增速进行假设就可能出现一个结果的估算区间。这些都是我们计算总量目标时需要注意的。
碳市场与价格形成
碳达峰与碳中和需要大量的投资,我们也的确需要通过碳市场来引导投资,为碳减排、碳达峰和最后实现碳中和而努力。碳市场对投资的激励作用实际上有两层。第一层,碳市场能够鼓励即期增产/节约,争取通过在当期现有能力下的增产/节约来改进碳平衡。第二层,受短期内减排技术参数相对刚性所限,当期增产/节约的潜力并不是很大,因此还必须依靠引导跨期投资来替代高碳排放的活动。如果碳市场能够在这方面给出投资信号,特别是通过碳市场衍生产品,如碳期货、碳远期等,就可以给未来的生产投资提供核算和风控。这一层激励作用至关重要,碳达峰与碳中和将更多依靠正确、有效的投资来实现。
碳市场也有受到质疑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碳价格存在波动和不稳定。本书的研究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是,把碳配额的价格和绿色溢价两种概念进行对比,然后各取所长,在不同的地方加以应用,这具有重要意义。
抓好重点并优化结构
在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过程中,要注意考虑各行业的差别,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碳减排中最大的“西瓜”是电力行业,其碳排放占比从世界平均看是41%,中国电力行业的碳排放占比比世界平均水平还要高,大概是52%。因此,未来发电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还将大幅提高。虽然各行业对于碳减排都要有所行动,但是由于排放量不一样,自然对碳配额的需求也会有所差别。
再谈谈新增装机容量所需的投资资金量,即多大的投资才能达到所需的装机容量,这里主要包含装机成本,如何将其摊入供电运行成本,与年发电小时数和电网接纳度有关,为此电网性能(包括线损)、储能、调峰、输配电投资成本也是绝对不可忽视的。如果只看装机成本的数字,很容易受到鼓舞,因为风电、光电装机成本已降到比较低了,比火电和核电还要低。核电是最贵的,但核电投产后一年可发电7000多小时。未来靠什么回收电力方面的新投资?仅靠供电收入本身的回报是不够的,必须靠碳市场(或者碳税)来补充,才能有足够的激励机制,从而吸引足够的资金。这些判断应与电力行业的绿色溢价一致,不应产生误导。
此外,从行业结构来看,要注意行业划分上的区别,以便更好地进行国际比较。中国过去习惯用生产法分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其中中国第二产业的碳排放特别多,在电力行业中的占比接近70%,这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这种划分方法与国际上是有差别的,导致不太好进行国际比较。
重视绿色治理
国际上很重视在气候变化、绿色发展中强调绿色治理,绿色治理也需要体现国际共识和国际行动。当前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在气候问题上还有争议,一些具体问题仍待解决:一是发展中国家普遍认为,发达国家对碳减排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远远不到位;二是存在跨境碳排放问题,这就会涉及贸易的跨境调节税,还有跨境飞机、跨境船舶等在国际领域内的碳排放问题。现状是,应对跨境碳排放予以调控,这相对较易达成共识。但所收税费应进谁的口袋则争议巨大,大家都想把钱放进自己的口袋,这就表现出国际共识不够,影响国际行动,也使得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可信度受到质疑。因此,需要真正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多边主义的宗旨,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构建布雷顿森林体系为参考模板,大胆设计,大力推动。
要做好绿色治理,就必须夯实数字基础,搭建可计量、可核算、可定价、可评估、可激励等的绿色治理制度和体系。这是促使各个部门都积极行动,主动落实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因素。中国目前在这方面的进展还不够,很多问题尚在初步讨论之中。对此,可适时借鉴和采用MRV(即可度量、可报告、可核查)体系的一些做法,这也是构建碳交易市场的核心要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