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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社会流动 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
作者:朱玲、何伟    发布:2022-02-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阅读:1451次   


社科院经济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2022-02-07 15:36



增强社会流动 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社科院大学经济学院 

朱 玲、何 伟


提 要

  

  本文借助调查数据和案例分析,考察脱贫农户和迁移劳动者的社会流动以及他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主要发现:第一,在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脱贫农户依然通过家庭内部分工支持青壮劳力转向城市就业和落户。留守村庄的人口严重老龄化,然而老年长期照护筹资和服务均不足。第二,农民家庭普遍实现了代际教育流动。部分乡-城迁移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前,利用助学贷款完成了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第三,在获得正规就业岗位的受访者及随迁家庭当中,大约4/5跨越了中等收入群体的最低门槛,将近1/4的家庭利用银行贷款在城市购买住房。第四,迁移劳动者失业期间极少得到城市救助或受惠于失业保险。随迁家庭也难获得适合其收入水平的托幼服务。因此,有必要实行普惠制的老年和幼儿照护补贴,以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及公共服务体系的融合。


关键词


  农户内部分工;劳动力转移;社会流动;公共服务


  在无制度性障碍的条件下,平等地享有发挥潜力并争取美好生活的机会,是个人和家庭实践其生存与发展策略的理想状态。这就意味着,与此状态相联系的社会须具备公平、包容、富有经济活力和社会流动性的环境。进一步讲,社会流动不但表现为个人在自己生命周期内进出不同的社会经济阶层,而且也包括直系家庭多代人在社会经济阶梯上的升降。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对全球82个经济体的评估表明,社会流动程度越高则不平等程度越低、社会凝聚力越大、经济增长越强劲。据此推断,若将收入提高与差距缩小相伴随的态势视为趋向共同富裕,那么增强社会流动性必有促进共同富裕之效。


  社会流动的测度指标由分布在5个层面的10项驱动因素构成:第一个层面是卫生;第二,教育(可及性、质量、公平、终生学习);第三,科技可及性;第四,就业(工作机会、公平工资和工作条件);第五,社会保护和包容性制度。由此综合而成的百分制社会流动指数,既概括了个人和家庭向上流动的必要条件,也阐明了社会和家庭为普遍增加成员福祉而努力的方向。据2020年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全球社会流动指数,中国得分61.5,位列第45名。在驱动中国社会流动的因素中,分值最高的是卫生,得分80.5。分值在70.1~75.0区间的,依次为就业机会、科技和教育可及性。因城乡间和地区间教育质量差距过大,教育公平性得分63.3。分值最低的是在校生的社会多元化(31.9)和公平工资(32.0)。


  参考上述测度指标并基于可供使用的数据,我们着重考察脱贫农户通过乡-城劳动力转移攀登社会经济阶梯的行为,尝试基于农户和迁移家庭的教育(人力资本)和住房(物质资本)投资等家计信息揭示:他们利用市场实现了哪些目标,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中得到了哪些支持,迁移中的权利缺失又使他们承受了怎样的代价。


  对于脱贫县域的脱贫农户而言,自然资源贫瘠至今仍是限制收入增长的一个决定性因素。通过家庭内部分工支持青壮劳力转向城市就业,既是突破本地资源约束的关键,也是有效配置人力资源以增加家庭收入和福祉的重要手段。即使在新冠病毒大流行来袭、就业形势不利的情况下,脱贫农户也未改变这一生存和发展策略。原因在于,并非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做创业的企业家,也并非所有的县域经济都能为现有劳动力提供收入增长的前景。



  乡-城青壮劳动力转移,导致大多数脱贫村庄的人口结构几近于城市的反面:常住人口规模远不及户籍人口。2020~2021年间,部分村庄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比率最低下探至19.9%。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2018年的数据,村庄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的比重高达29.9%;在家有老年的住户中,纯老人家庭占44.4%;16-60岁年龄组中女多男少,女性约占52.2%。


  在人口严重老龄化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改善对于方便留守人员的生活至关重要。历经多年的扶贫行动,原贫困村(脱贫村)的基础设施供给已与非贫困村不相上下。原贫困村的某些指标值,例如管道供水和托幼机构覆盖率,甚至超过了非贫困村。两类村庄俱有的基础设施短板,是污水处理设施缺失。二者的公共服务弱点,皆为老年长期照护制度粗疏。



  绝大多数留守村庄的家庭常年处于成员分离状态。依据不同成员从事农业生产、非农就业、家庭照护、上学读书以及接受照护等需求,分离家庭呈多样化居住方式,例如多点分居、分户分居或分户不分家,等等。家庭内部的性别分工和代际分工,日益取决于个人的市场参与能力和留守村庄从事生产及家务劳动的强度。由此而产生的性别影响首先在于,女性参与市场活动和家庭决策的程度同时提高。其次,父母投资于女孩教育的意愿和行动一起强化,计划生育政策下出现的“独女户”和“双女户”尤其如此。



  家庭分离的代际影响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老人更多地参与农业和非农生产劳动;其二,整个直系家庭以代际接力的方式支持后代落户城市,不但投资于教育,而且倾力于城镇购房。2018年,在城镇买房的农户约占全国农村调查户总数的16.4%。在以户主年龄分组的农户当中,每一组成年子女的平均学历都高于其父辈(户主)3年左右,从而鲜明地显示了向上的代际教育流动趋势。其三,高龄老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照护需求极少得到满足。中下收入群体因支付能力不足,难以利用有偿照护服务。



  我们把发达国家那种不设制度藩篱的乡-城人口迁移,视为自然演进式的城市化。把中国政府将特定群体和部分农区及居民划归城市的举措,视为行政性城市化;将农村迁移人口在制度阻隔下仍自行落户城市的方式,视作自主城市化。如今在自主迁移进城的人口当中,85%左右为青壮劳动力,余者为随行老幼。村庄留守者与迁移者犹如处在人口城市化进程的起点和终端,迁移劳动者的生存与发展策略,既与留守家庭的生计决策相辅相成,又顺应就业城市的制度环境而因地制宜随机应变:


  第一,通过劳动力市场跨行业跨地域就业以增加收入,带动全家攀登经济阶梯。在我们的2020~2021年农村户籍企业工人调查中,平均每位迁移劳动者每月工资收入5753元,2020年平均向老家汇款15355元。按照现行绝对贫困标准估算,外出就业者的汇款就足以使一个留守村庄的四口之家脱贫。以2020年全国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75%作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下限,大约4/5正规就业的受访者及随迁家庭跨越了这一门槛。不过,大多数非正规就业者及其家庭达不到这样的收入水平。



  第二,除了借助企业培训提升技能,部分技术工人还通过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市场,投资于自身的继续教育。经过九年义务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迁移劳动者,越来越多地进入企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层。



  第三,进入劳动力市场前,多数“九零后”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利用助学贷款、父辈积蓄和亲友借款,完成了中等专业教育或高等教育。



  第四,将近1/4的受访迁移家庭利用住房信贷,在就业城市购买了住房。这不但反映迁移人口通过城市住房市场和住房金融改善居住条件的取向,而且也展示了他们的物质资本投资行为和长期落户城市的意愿。当然,此类购房行为还包含着家庭遭受意外收入冲击时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农村迁移人口之所以能够实现自主城市化,主要是因为改革开放刺激经济增长,从而导致城市尤其是发达地区城市产生大量劳动力需求。出自农业和农村的迁移劳动力经市场匹配,恰好满足了这种需求。然而城市社会却凭借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城乡分隔政策,排斥迁移劳动者及随迁家庭平等地分享城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基于中国城乡居民家计调查数据的计量分析无不证明,与城市偏好和人口迁移限制相联系的城乡收入差距,实属决定全国居民收入分配高度不均等的一项关键因素。


  随着市场取向的改革日渐深入,经济领域的排斥性制度安排趋于减少。可在社会政策领域,城市政府对迁移人口仍设有或隐或显的权利障碍。各大城市政府对高学历者略微放开户籍闸门,然其种种准入规定实则阻挡了普通迁移工人。问题是,任一城市都如同一个生态群落,多层次劳动力相互匹配、多类别人口群体接榫共存,方可使城市健康顺畅运转。出于城市户籍居民的利益而“修剪”人口城市化进程,带给自主迁移家庭和整个社会的福利损失必然层出不穷。




  近十多年来,迁移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覆盖率大幅提高,但权利的缺损使他们在遭受市场波动、政策变化和灾害冲击时,难以得到应有的社会保护。在新冠病毒疫情流行以至停工停产期间,只有少数迁移工人得到城市救助。对已参加失业保险的迁移工人,个别城市的社保机构仅发放相当于本市户籍工人1/2的失业保险金。大多数失业者依靠家庭积蓄和更换就业岗位度过难关。




  在貌似公平的排队规则下,迁移家庭遭遇的托幼困难仍然与制度性歧视联系在一起。在服务供给侧,公办幼儿园在政府资助、选址区位和服务定价等方面占据优势;在需求侧,急需托幼服务的家庭按学区自住房产和户口/居住证登记时间排队。这种规则,实质上保护的是学区原住户籍居民的利益,而把迁移劳动者的孩子或是推往价格更高的民办幼儿园,或是令其不得不回迁家乡。结果导致年轻一代的务工者重复其父辈家庭分离的命运,进而不仅损害迁移儿童的早期发展,而且阻碍这些家庭的代际向上流动。



  其实,一些发达国家在经历自然演进式的工业化城市化期间,也曾出现诸多低收入和贫困家庭分居城乡的现象。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叶的丹麦和瑞典便是如此。两国的应对之策也大致相似:建立工农统一的社会保险和普惠制的社会福利制度,譬如补助母婴照护、儿童营养、育幼和教育,提供住房和婚嫁优惠贷款,等等。这些制度安排,既为来自乡间的工人家庭创造了稳定落脚城市的条件,也奠定了全社会平等发展的基础。直到目前,这两个国家依然在社会流动和收入平等方面位居世界前列。


  上述国际经验的借鉴意义在于,采用城乡融合的制度框架推进国家和社会现代化。那么基于中国当前国情,勾连多轨制的社会保障制度,亦可组成城乡融合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体系。瞄准脆弱群体的社会福利,便可作为连结多轨制社会保障的“粘合剂”。仅就老幼照护不足的难题而言,实行普惠型的老年和幼儿照护补贴,即为其中一个切入点。为此而采取的公共财政支出,属于全社会范围内的一种收入再分配,完全可以参照城乡居民非缴费型养老金的筹资方式设计。与此相对应,还须在政策环境上消除对民营照护机构的所有制歧视以便激励服务供给。更重要的是,各级各地政府均须对所有企业和劳动者一视同仁,继续推行激励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政策,否则任何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都有可能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注:此文为作者提供的浓缩稿,全文拟刊发于《经济研究》2022年第3期。配图和说明为作者提供。


(编辑:熊晨玮;审校:张佶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