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经济研究》 经济研究 2022-02-24 14:39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体中国人民走过了百年历程,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共同富裕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新期盼,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新追求。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只有不断创造出质量越来越高的就业岗位,共同富裕的目标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在就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结构性矛盾的情况下,提高就业质量已经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只有不断创造越来越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才能筑牢共同富裕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因此,实现共同富裕首先需要把社会财富蛋糕不断做大。我国最近几十年的快速发展表明,千千万万劳动力从无业转向就业、从非正规就业转向正规就业、从低效率产业转向高效率产业活动,既是就业不断扩大的过程,也是就业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日益壮大的就业大军促进了社会分工并通过“干中学”提升了知识和技能水平,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从而推动经济增长。1978年以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从4.07亿提高到2019年的8.11亿,就业人口则从4.15亿提高到2020年的7.05亿,其中1978年到2020年非农就业人口从1.18亿增加到5.73亿,城镇就业人口从0.95亿增加到4.62亿。与此同时,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社会财富的蛋糕不断做大。按照可比价格计算,我国劳动生产率从1978年的人均3472元提高至2020年的25108元,增长了6.23倍,中国GDP占世界经济的比重从1.8%提高到17%以上,GDP年均增长9.2%,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接近18%;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26.2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蓬勃发展,都对就业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动者必然要从低效率的产业转移到更高效率的产业。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打通经济堵点淤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是维系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必要条件。实现共同富裕还需要分好蛋糕,而分配好社会财富蛋糕更离不开就业。社会财富创造出来后,首先需要按照要素贡献进行分配,这就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而初次分配需要讲效率。高质量就业能够激活劳动者拥有的体力、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活力,让使用这些生产要素的经济活动获得更大的收益,劳动者按照要素贡献获得报酬就是最有效率的分配方式。因此,高质量就业是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直接手段,是新时代按劳分配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国民收入进行第二次分配或者说再分配也离不开就业。高质量就业是实现公平合理再分配的基础。没有高质量就业,再分配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业是劳动者在工作时期参与社会保险体系、在退休后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根据,也是居民享有各类兜底保障的基础。高质量就业能够让劳动者在再分配中享有更高的待遇水平,提高防范各类风险的能力,对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促进民生福祉等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再分配规模占GDP 的比重近年来不断提高,从2012年的19.8%提高到了2017年的22%,2020年约为20%。一般来说,再分配占GDP 的比重与居民收入差距具有大致的反向关系,对缩小收入差距具有重要作用。高质量就业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关键。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最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2021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超过4亿人。而要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收入,就必须在实现充分就业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使其工资收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为此,必须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高质量就业是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行业差距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2020年的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为2.6,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为0.468。一些垄断型行业收入过高的现象仍然存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也对就业和收入分配带来深刻影响,需要有效应对和解决。积极主动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是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不断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为此,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需要不断扎实推进:扩大就业容量。在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在实现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过程中,培育就业新增长极,推动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在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过程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岗位、扩大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是就业之源,灵活就业是就业的重要渠道,对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要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保障。提升人力资本水平。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为提高劳动者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积累人力资本,为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动力来源。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制定发布新职业标准,积极引导劳动者参加培训和市场主体招聘用工。促进就业机会公平。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人人共享成果,人人共享出彩的机会。倘若连公平就业的机会都没有,人生出彩或许就会沦为空谈,中国梦的实现就遇到了阻碍。要大力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机会公平的实现。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研究发布部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逐步解决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研究出台劳务派遣规定等配套规章,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