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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FD季报】向高质量发展转型——2021年保险业回顾与2022年展望
作者:阎建军、陈楠    发布:2022-03-02    阅读:1639次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2022-03-01 16:49

报告负责人

阎建军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保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报告执笔人

阎建军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保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陈   楠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师



摘要

“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保险业保持了稳健发展势头,继续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一是承保业务规模收缩,原保费收入同比下降了0.79%,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都在进行结构调整。二是资产业务平稳发展。资产总额接近25万亿,是A股和港股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三是风险状况总体可控。

保险业努力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助力国家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参与抗灾救灾,为2021年河南、山西暴雨灾后重建赔付约116亿元。农业保险发挥了稳定农业生产功能,服务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责任保险保费突破千亿大关,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制造业升级、服务资本市场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车险综合改革平稳运行,基本实现了“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寿险经营进一步回归本源,突出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

展望2022年,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保险业迎来较好发展机遇。

个人养老金将获得强力推动,预计将采取“个人账户制+EET税收优惠”方式,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保险业可提供两方面的产品,一是针对处于缴费期的消费者,提供变额年金产品;二是针对处于领取期的消费者,提供年金化领取方案,保险产品的优势是可以分散长寿风险。由于养老金市场是混业经营,产品监管面临挑战。

商业健康保险探索新业态。在实施共同富裕战略背景下,城市定制商业医疗险进入规范发展期,针对前期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区分政策性和商业性险种,明确准入条件,探索适合国情的医疗保障治理之路。



目录

一、基本情况

(一)承保业务规模收缩

(二)资产业务平稳发展

(三)风险状况总体可控

二、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三、2021年保险业展望

(一)个人养老金市场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二)商业健康保险探索新业态



报告正文

“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保险业保持了稳健发展势头,继续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展望2022年,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保险业迎来较好发展机遇。

一、基本情况

❏ 承保业务规模收缩

2021年,保险业累计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2146.20万亿元。原保费收入(以下简称“保费收入”)44900.17亿元,其中,寿险保费收入占比达52.50%,健康险保费收入占比达18.81%,财产险保费收入占比达25.99%。与2020年末相比,健康险保费收入占比提高了0.75个百分点,对保险业的业务贡献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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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21年保险业原保费收入结构

数据来源:WIND,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2021年,保险业保费收入同比下降了0.79%。在业务结构层面,寿险保费收入同比下降了1.71%,近5年来,第二次落入负增长区间;财产险保费收入同比下降了2.16%,近20年来,首次落入负增长区间;健康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了3.36%,增速明显放缓。

寿险保费规模收缩。这至少与两方面因素有关:一是个险渠道代理人规模收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保险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641.9万人,同比下降了23.84%;二是消费者的需求偏好转变,80后及90后已成为主流消费群体,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他们更加依赖互联网渠道的透明信息,再加上“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兴起”带来的市场教育,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回归保障本源,更偏重性价比高的保障类险种。传统寿险发展模式正进行深层次转型,以适应市场的深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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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寿险保费增长率

数据来源:WIND,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健康险保费增速放缓。重大疾病保险依然是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但其发展面临渠道困境、市场饱和、投保人购买方式转变带来的挑战。深层次的原因是,对于“后人口红利期”劳动力成本攀升趋势,寿险公司原有的粗放发展模式难以适应。医疗保险正在迅速崛起,但短期内依然无法撼动重疾险的主力地位。类似大湾区、海南乐城等市场变化带来的机遇,为健康险产品创新提供了新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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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健康险保费增长率

数据来源:WIND,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GDP:现价)。

财产险保费呈现负增长。2010年以来,我国财产险保费增速和GDP增速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二者的关系在2021年发生了变化。2021年财产险保费的负增长,主要是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车险”)保费同比下降了5.73%所致,背后的原因是受到车险综合改革带来的费率下降影响。换个角度看,消费者从车险费率下降得到了更多实惠。车险保费在财产险总保费中的占比为66.6%,同比下降了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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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财产险保费增长率

数据来源:WIND,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GDP:现价)。

❏ 资产业务平稳发展

2021年末,我国保险业资产总额达24.89万亿元,同比增长6.82%。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3.23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和债券合计占比达50.31%,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合计占比达12.70%,其他投资占比达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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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2021年保险业资金运用结构

数据来源:WIND,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险业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年末余额占流通A股市值之比达到3.93%,占我国上市公司总市值之比达2.98%,是A股和港股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保险机构投资审慎理性,保险资金运用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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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保险业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月末余额占流通A股月末市值之比

数据来源:WIND,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 风险状况总体可控

第一,偿付能力状况总体良好。2021年四季度末,从已披露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数据看,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位数分别为167.99%、303.8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监管要求是不低于100%,保险业偿付能力风险总体可控。

表1  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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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以上统计口径含已披露公司的偿付能力数据。

除了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外,其余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均高于50%,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00%且低于120%的保险公司有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已披露的保险公司中,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在B级及以上的保险公司占比约93%。

与2020年四季度末相比,近三成的人身险公司提升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约五成的财产保险公司提升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021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该规则将于2022年一季度起实施。规则Ⅱ进一步优化了实际资本的结构及其质量,明确了寿险未来盈余作为实际资本的条件要求,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资产减值准备等。对于最低资本,规则Ⅱ优化校准风险因子及各风险间相关系数,扩大了对冲利率风险资产范围及改善评估曲线,明确了“全面穿透”原则,增加了集中度风险计量等。引导险企回归保障本质,发展长期价值业务,引导险企投资向标准化、长期化、多元化发展。预计规则Ⅱ的实施,将减少人身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增加的压力或因利率风险的对冲有所缓解。规则Ⅱ的实施,使得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能有所下降。

第二,公司治理风险总体可控。监管部门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出台公司治理准则,发布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印发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指导意见,公布第三批违法违规股东。2021年监管部门对1857家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进行了评估,其中:商业银行1673家,保险机构184家。评级结果主要集中在B级和C级,与2020年大致持平。被评为C级(合格)的机构最多,共1100家,数量占比59.24%;其次是B级(较好),共366家,占比19.71%;两者合计占比78.95%。被评为D级(较弱)的机构共253家,占比13.62%;被评为E级(差)的机构共138家,占比7.43%;D级与E级两类机构在1857家参评机构中占比达到21.05%,同比下降0.77个百分点。面对已暴露的治理问题,纠偏机制仍有待完善。

二、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保险业参与抗灾救灾,在国家应急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初步显现。一是针对2021年河南、山西暴雨自然灾害,组织辖内及周边省份机构全力抗洪抢险、做好救灾救援,开通水灾绿色救援通道、推出“三免一直”和无差别救援服务等举措,便利受灾群众,为灾后重建赔付约116亿元;发展堤防灾害保险,在浙江和福建沿海地区推广“智能水浸平台”,为企业和家庭提供防灾减灾服务。二是针对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灾难,强化事前预防,例如,强化保险和消防联动,积极开展物联网风控平台建设,推动“安全工厂”等智慧消防体系建设,打造出全新的“安全工厂”风险解决方案。

农业保险进一步发挥了稳定农业生产功能,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发布,扩大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要求2022年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全覆盖。2021年,我国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975.85亿元,累计提供农业风险保障金额4.72万亿元。

责任保险保费突破千亿大关。保险业围绕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制造业升级、服务资本市场建设等,不断加强责任保险产品创新开发力度,积极打造“保险+风控+科技+服务”新模式,安全生产责任险、新材料保险、“首台(套)”保险、知识产权保险、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政府救助保险(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园综合保险、董事及高管人员责任险(D&O)等业务规模实现了一定增长。责任险保费收入为1018.44亿元,同比增长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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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责任保险和农业保险保费(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WIND,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车险综合改革平稳运行。为了解决车险长期存在的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银保监会于2020年9月推动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经过一年多的持续推动,基本实现了“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消费者在获得更多保障的同时降低了保费支出,保险企业也通过改革提升了经营管理能力。从经营指标看,截至2021年9月底,一是消费者保费支出明显降低,车均保费2763元,较2020年改革前降低21%,87%的消费者年缴保费下降,二是车险费用水平大幅度下降,全国车险综合费用率为27.8%,同比下降13.5个百分点。三是风险保障程度显著提高,在交强险保额大幅度上调的基础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平均保额提升61万元,达到150万元。四是赔付水平大幅提升,行业整体成本结构显著优化。车险综合赔付率由改革前的56.9%上升至73.2%,提高了16.3个百分点。

寿险经营进一步回归本源,突出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6家大型险企获批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此项业务。2021年9月,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富了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市场主体形态。利率下行,加之长期年金的预定利率上限下降至3.5%,使得预定利率为3.5%的增额终身寿险显著增长,但此类业务的产品设计仍有待完善。我国正处于人口红利消退期,个险代理人的人力成本日益提高,传统发展方式面临“增员难、高成本”等困局,为了探索构建新型寿险中介市场体系,深圳市出台《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登记注册事项工作指引》,独立代理人首次在我国完成工商注册。

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继2020年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获批成为中国内地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获准改制成为中国内地首家外资独资人身保险公司之后,2021年,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后获批开业,有经营特色和专长的外资保险机构进入市场,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加保险产品有效供给,促进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对外开放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明确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有关措施的通知》,大幅取消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准入限制。

三、2021年保险业展望

2021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强调“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同年9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做出了“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部署。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发展机遇值得关注。

❏ 个人养老金市场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个人养老金制度补齐养老保障体系的短板。一是弥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足。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具有准税收性质不同,根据递延工资理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额体现为劳动报酬,具有直接的激励作用,有助于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二是弥补企业年金制度不足,现行制度不能覆盖自由职业者,养老金可携带性也有待提高。

个人养老金制度具体规则尚未出台,目前的共识有两点,一是采取个人账户制,二是采取EET税收优惠方式。我们认为,制度框架还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与劳动力市场平滑对接,减少养老金制度对于劳动力自由流动带来的摩擦阻力。可以考虑设立全国性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登记机构,为个人养老金提供集中开户登记、第三方存管登记和领取结算服务,每名参加者仅限一个账号,可购买多个金融机构的养老金产品,实现“N对1”的养老金产品和账户体系。个人账户透明化运作,建立个人账户查询制度。

第二,与资本市场深度对接。探索做实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到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账户。我国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长期存在着“空账”问题,可发行30年期的特别国债加以做实,保守估计,在采取做实账户以及账户合并举措之后,可以在短期内快速积累12万亿元以上的资产,更好地发挥个人账户投资推动长期资本形成、资本市场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功能。强化养老金产品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联度,在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同时,提高养老金投资长期回报率,这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第三,丰富养老金产品,增强养老金产品的吸引力。银行业提供养老目标理财产品;基金业提供养老目标基金;保险业可提供两方面的产品,一是针对处于缴费期的消费者,提供变额年金产品,二是针对处于领取期的消费者,提供年金化领取方案,保险产品的优势是可以分散长寿风险。由于养老金市场是混业经营,这也对养老金产品监管带来了挑战。

❏ 商业健康保险探索新业态

实施共同富裕战略背景下,城市定制商业医疗险进入规范发展期。2021年,有58家保险机构在27个省(区、市)参与了超过100个惠民保项目,总参保人数超过7000万,较好地填补了传统商保产品和社会基本医保之间在覆盖人群、产品责任上存在的断层。从普惠性评价和体制机制创新评价两个维度进行分析,现有城市定制商业医疗险呈现出三个特征:第一,随着政府或医保行政部门推动力度加强,普惠性加强。第二,参保率存在“天花板现象”。如果各级政府不介入,只靠医保行政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推动,参保率一般无法突破40%。第三,完全市场型模式和非医保部门指导模式的普惠性明显不足。2022年,针对城市定制商业医疗险前期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区分政策性和商业性险种,明确准入条件,探索适合国情的医疗保障治理之路。

跨界融合进一步强化,“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保险+科技”“保险+特药”等创新不断深化。类似大湾区、海南乐城等市场变化带来的机遇,为健康险产品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技术支撑。



注1:本报告的GDP和保费收入都按现价计算,未经通货膨胀率调整。

注2:本报告在讨论财产险和健康险业务发展情况时,采用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大类业务统计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