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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作者:张卓元    发布:2022-03-14    阅读:2379次   

 《经济研究》 经济研究 2022-03-12 11:2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石,是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到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本国情的科学概括,是党和国家制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战略和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这一理论创新成果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和政治经济学宝库的重大贡献。”




《中国经济学手册》专题(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张卓元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石,是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到建成发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本国情的科学概括,是党和国家制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战略和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这一理论创新成果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和政治经济学宝库的重大贡献。

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981年6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决议明确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据经济学家于光远的回忆,这一概念的提出当时是有争议的。于光远说:“1981年我在参与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过程中,主张要将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判断写入文件,以便更深刻地认识走过的弯路。当时有的同志不同意这样做,还发生了争论,但最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还是写进了文件。”当时对这个问题有争论并不奇怪。1979年,经济学家苏绍智、冯兰瑞就曾撰文坦言,中国“还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文章发表后,朱述先撰文表示同意苏冯文章关于中国还处在不发达社会主义时期的观点,但不赞成他们关于中国仍处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论断,认为中国所处的阶段是社会主义阶段的不发达时期。很快,有关部门领导不再坚持批判苏冯文章的观点。
提出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背景,邓小平讲得很清楚。1980年4月,邓小平说:“要充分研究如何搞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总结建国三十年的经验。总起来说,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是吃‘左’的亏。第二,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1987年7月,邓小平又说:“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此后,大家一致认为,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最基本的国情,最主要的实际,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都要依据这个基本的国情、主要的实际情况出发。改革开放前,我国在探索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包括三年大跃进、盲目追求一大二公急于向全面全民所有制和共产主义过渡、否定按劳分配、否定商品生产和市场机制、排斥价值规律,都是由于没有很好认识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干了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事,结果欲速则不达。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涵义。报告指出:
“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一个什么样的历史阶段呢?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为了解决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就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
“总起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
十三大报告还首次明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由上可见,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20世纪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用上百年时间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生产力,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涉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方方面面的变革,主要是大力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专心致志进行现代化建设。同时强调这是一个至少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我们制定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以这个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由于当时处于改革开放初期,论述中还突出强调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确认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
党的十三大后,理论界很快就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基本经济特征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历时达四五年之久。
有的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仍然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社会。有的学者认为,十三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提法,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特征:落后的社会生产力。这里所说的落后,不是生产和需要之间关系上的一般的、长在的落后,而是有特定历史内容的落后,这里所说的落后,就是不发达,没有基本实现现代化。于光远认为,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与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就是包括初级阶段在内的整个社会主义阶段的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有的现象。于光远在他被评为“影响新中国经济建设10本经济学著作”之一的《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中,提出初级阶段将出现各种传统公有制以外的新兴复合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甚至可能成为初级阶段所有制的主要形式。杨春学认为,这一时期理论探索的可贵之处在于,一些观点和看法逐步突破了禁区,起到了突破僵化体制和根深蒂固的“左”的思潮禁锢的作用,对于引领以后的改革开放走向深入功不可没。

二、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也在不断深化和发展。最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第一,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充实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涵,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十五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这样的历史进程,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至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那还需要更长得多的时间,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这个概括,总结了党的十三大以后中国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经验,吸纳了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重大决策,进一步明确了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长远历程。
报告还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正确地分析国情,作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指出,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时候,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就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报告郑重指出,全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根据基本路线确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党的十五大报告还第一次确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这就为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通过股份制找到了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途径。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十五大报告同时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之前,则一直认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只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是配角。实际情况是,1997年,我国个体工商户已有2851万户,从业人员5441万人;私营企业96.1万户,从业人员1349万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44亿美元。中国此后改革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国有经济大发展同时,个体、私营、外资经济也迅速发展壮大,形成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
由上可见,党的十五大在确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时,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明确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正是由于我们认识到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才找到唯一正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此中国经济社会迅速腾飞,人民群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快速提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任务和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克服了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这样做,没有离开社会主义,而是在脚踏实地建设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在中国真正活跃和兴旺发达起来,社会生产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大发展,广大人民群众从切身利益感受中更加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与此相联系,2001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这也表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又一重大发展。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十九大报告引发学界对中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问题的热烈讨论。有的学者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表述,是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作出的,有充分的现实依据。原来关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的表述,已经不能准确反映已经变化了的客观实际,理所当然需要作出新的概括。在社会生产方面,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快速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我国长期存在的短缺经济和供给不足状况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再讲“落后的生产”已经不符合实际。在需求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更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在需要的领域和重心上已经超出原先物质文化的层次和范畴,只讲“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已经不能真实反映人民群众变化了的需求。有的学者也认为,经过近40年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矛盾的格局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一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或需求日益多样化,变得更为丰富和广泛,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需求仅用“物质文化需要”难以概括。二是制约日益增长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的关键因素,不再是单纯的“社会生产”因素,而是扩展到包括生产发展因素在内的整体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三是社会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地位发生了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但是它已经不构成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或者说,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的表述已经不能够概括或科学地表达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还有学者认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结构上面而非本质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最初原因是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极低的生产力水平无法满足人民的基本需要。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多代中国人的艰苦奋斗,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逐步从量上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但是,还存在一定的结构性矛盾,即人民多样化的、多层次的、不断变化的物质文化需要与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均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鉴于此,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根据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一步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起,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大举措。
全会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上述三足鼎立的制度可以有力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使之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本来,任何一个社会经济制度都是由两大板块组成的。一块是基础结构,包括所有制结构及与之相适应的分配结构。正如马克思说的:“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马克思又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另一块是经济活动的运行机制,主要是资源配置方式。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改革开放40多年来,这三个基本经济制度都逐渐建立、发展和走向成熟。为了在新时代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上述三项基本经济制度。
首先,进一步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要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后,在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到2012年,非公有制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达60%多,对新增就业岗位的贡献率达90%。此后,直到2020年,国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大体稳定下来,没有大的起伏。国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正在各自发挥优势,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中国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改革,有力地推动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其次,改革开放后,在收入分配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的最大突破,就是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外,生产要素也要参与分配。国内最早提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是谷书堂和蔡继明,他们于1988年就提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观点。随着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观点被党的文件确认。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020年3月30日制定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了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领域的改革方向和举措,这就意味着生产要素扩展为了六种(包括管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鉴于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党和政府强调要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除了初次分配要更好地体现效率与公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外,更要强化税收、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等再分配职能,让低收入群体加快增加收入,落实好人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35年,浙江省基本实现共同富裕。这说明中国已着手先行先试实现这一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崇高目标。
再次,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代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主要的制度创新,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支柱,把这根支柱确立为基本经济制度,作为长期稳定的制度安排,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十分重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经过4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市场已在很大程度上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但是还有不足之处,比如,政府直接配置资源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仍然过多,各种形式的垄断抑制着公平竞争,生产要素价格仍然存在一定的扭曲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所有制歧视影响民营经济进入巿场等等,说明还需要在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
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公布后,2020年5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文件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即将进入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形势,针对我国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还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仍存在不少体制机制障碍,围绕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着眼于制度创新,提出了七个领域的改革举措。一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二是夯实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三是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四是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五是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六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七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三、 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加快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此,党的十五大提出建党和建国两个百年目标。十五大报告指出:“展望下世纪,我们的目标是,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二零零零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只要我们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就一定能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一定能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实行改革开放,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都从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大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调动了各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我国经济迅速腾飞,社会快速全面进步。经过42年的奋斗,到2020年,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目标,经济总量已从1978年的3678.7亿元,跃增到100万亿元以上,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增长39倍以上,年均实际增速达9.2%,创造了人类社会历史上最长时期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中国经济总量也从1978年占世界总量的1.8%,到2020年跃升至占世界总量的17%以上,人均GDP达1万美元以上。这就使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十四五”时期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个“新征程”,“是向着我们党制定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三步走’战略部署中置顶的目标发起冲锋,通过‘十四五’和2035年、2049年这三个步骤,胜利实现中华民族几代人梦寐以求的‘中国梦’的新征程。”
下面,拟着重就此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作简要论述。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部署,从2020年到21世纪中叶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了系统的规划,指明了此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战略举措,对于动员和激励全国人民继续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开好头,落实好十九大报告的要求,意义重大。
一般认为,基本实现现代化经济方面的主要标准是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以上(2019年美元,下同)。我国不少学者认为,2020年我国人均GDP已达10500美元,此后15年,根据我国潜在增长率测算,年均GDP增速仍可保持5%左右,而只要人均GDP增速年均达到4.73%,15年即可翻番,达到人均2万美元以上,因此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是可以做到的。2019年,有的学者就撰文认为,我国能达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20745美元的人均GNI水平”。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文件起草组经过认真研究和测算,认为从经济发展能力和条件看,我国经济有希望、有潜力保持长期平稳发展,到‘十四五’末达到现行的高收入国家标准、到2035年实现经济总量或人均收入翻一番,是完全有可能的。”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后,再奋斗15年,年均GDP增速争取保持5%左右,这样人均GDP可以再翻一番,达到人均4万美元以上,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后,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将大幅提升,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等。
到21世纪中叶,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后,中国将作为世界最大的发达经济体,开始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中级阶段或高级阶段。中国通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为全世界发展中国家,提供一个通过非资本主义道路走向发达经济体的成功经验,从而大大扩大科学社会主义的影响力、吸引力。
关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有学者认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有以下几个特点:我国的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14亿人口的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传承中华文化和光大中华文明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是为人类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现代化。
关于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GDP要达到多少美元作为标准,一般认为是2万美元左右。也有学者认为应达3万美元,如刘伟指出,根据对当代中等发达国家人均GDP水平的资料分析对比,世界银行统计分类中“高收入国家”中的中位水平(如韩国等)人均GDP约为3万美元左右,在联合国有关机构的统计中,“发达国家”除去其中的“主要发达国家”外,其余作为“中等发达国家”,其人均GDP的水平现阶段大体也在3万美元左右。以此作为参照,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人均GDP水平按不变价格应从现阶段1.1万美元左右提升至或接近3万美元左右的水平。这要求未来15年的时间里,我国GDP总量至少要增长一倍或人均国民收入翻一番,换算为经济年增长率平均要达到4.8%以上。
一般认为,我国实现现代化强国目标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即已完成,将进入社会主义中级或高级阶段。但也有学者认为,实现现代化强国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21世纪中叶中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后,将不再是现在意义上的发展中国家,但一方面在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力解放发展程度上并未超越发达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仍未充分实现,实现现代化强国目标只是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纲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有更高纲领和目标,还需要长期奋斗,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长期性、艰巨性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必须长期坚持,正如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中强调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另一方面,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应当是全球现象,即人类社会共同理想社会,而不是国别现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表明这种“社会主义”是中国特有的历史,因而只能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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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卓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