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对策
易纲
(50人论坛·北京)针对全球金融一体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应该未雨绸缪,积极准备,以趋利避害,加快我国的经济发展和金融现代化进程。这要求我们除了要积极审慎地扩大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开放外,更重要地是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改善货币政策的调控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一、加快实现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增强国际竞争力
首要任务是理清产权关系,建立有效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中国银行业必须过渡到以投资收益为最终目的、以产品创新、制度创新为依托的竞争阶段,才能在加入WTO后得以生存和发展。各国金融制度和金融危机的历史表明,没有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没有以明晰产权为基础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制度,国有银行的“创新”只能停留在模仿阶段,以投资收益为目的的金融竞争也只是一句空话。我们期盼着以投资收益为目的第三次银行业竞争的早日全面到来。产权怎么改?我们认为,国有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是目前进一步深化国有银行改革。提高国有银行经营效率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国有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目的和合理性在于,通过引人战略投资者,重建控制权结构,降低代理费用,真正改善其公司治理结构。简单地上市或引入多个国有法人股东虽然可以促成股权多元化,但达不到改善治理结构的目的。分散的股东没有能力也没有兴趣关心公司治理,引入其它国有法人股等于是董事会中多了几个国家代表,也无助于公司治理的改善。
合格的战略投资者有两类:一是境外的战略投资者。世界银行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参股上海银行,高盛和摩根斯坦利参股平安保险,都是外资进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典型案例。外资股虽然不是控股股东,但其公司治理机制已经发生明显改善;二是民营战略投资者。金融开放应秉持内外并重的原则,慈禧太后的“宁予洋夷,不予家奴”的开放政策应坚决摒弃。
我国曾经在90年代早期向民营资本开放过城市信用社的市场准入,后因风险暴露不得不关闭撤并。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民营资本天生不可信赖,而在于政策预期不稳。举例说来,农民分到承包地后可以选择栽树,也可以选择砍树。如果他预期承包政策难以持久,就会选择砍树而不是栽树,而我们的政策往往是等不到树长大就会变化。
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会不会削弱中国的金融安全?答案是:不会。第一,国家将依法监管,只要监管有效,金融风险就可以得到控制。第二,国家依法征税,享有主权收益。第三,体现金融控制力的主要不在于金融服务是难提供的。各国经验表明,国家的金融控制力主要体现在金融市场的清算、登记、托管和交易系统,只要国家牢牢掌握这些系统,就可以随时获得货币流向、股票和债券的市场信息,从而保持控制力。不仅如此,由于战略投资者是在以自己(总公司)的资本承担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利于分散国家的综合债务负担。
打破国有垄断,放松市场准入,我们不应惧怕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零售业市场。零售业的投资类似于直接投资,外资银行用真金白银建立起来的零售网络是固定资产,不易撤走,有利于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稳定。
其次,在深化国有银行产权改革的同时要加快进行不良资产重组。实现银行的资产重组可以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方法,剥离和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强调的是,存量不良资产的处理固然是一个方面,但更关键的问题是防止边清理边产生,甚至新增速度超过化解速度。这意味着银行自身的改革无论如何都是最根本的。
第三是加快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无论从资产数量、人员数量、营业网点还是从业务份额上都在我国银行业占有绝对比例。这样的垄断机制既不利于通过竞争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也不利于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因此,可以考虑通过适当放松市场准入的方法,引进外资银行,发展区域性银行以及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银行,以培育新的竞争主体,加强市场竞争。
第四是对国有银行现有的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撤并无效机构,清理包袱,提高竞争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展缓慢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就是机构臃肿,冗员太多。截至1998年底,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就拥有机构14.4万个,金融从业人员近167万人。以机构和人员论,堪称世界之最。其中中国工商银行更是以其员工数量之巨堪称世界银行之最。但其中很大一部分比例是冗员,非业务部门人员的比例超过1/3,而在华外资银行的这一比例只有1/10,差距显而易见。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严重影响经营效率。根据1999年第7期英国《银行家》杂志的统计,尽管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与世界上几家最大的商业银行差距并不很大,但是资产回报率与世界领先的大银行相比,却相差悬殊。
第五是要建立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金融全球一体化的到来,将使国有商业银行出现严重的人才流失,因而有必要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旧有的激励机制。目前人才竞争的格局已经出现。外资银行钱多人少,为网罗人才,不惜工本。初步估计,现在无论是北京还是上海,外资银行的行长或首席代表大约有1/3来自中资银行,他们都是各个部门的业务骨干。另有1/3来自外方,1/3来自海外归国人员。人才就是资本,要切实引进竞争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靠人才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一是要使员工形成产权制度的概念,使员工对待单位就象自己的财产一样爱护;二是树立起个人信用和市场价值的观念,使社会对不同员工的价值都有不同的打分;三是通过奖金的激励作用,即给多少钱做多少事;四是借助乌纱帽机制,把员工的升迁和他们的业绩挂钩;五是不能忘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它也是被历史证明行之有效的重要法宝。
第六要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主要以存贷款业务等传统银行业务为主。而外资银行除了经营存贷款业务之外,也在积极开拓国际结算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服务收费业务。外资银行借助其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了从传统银行业务向现代银行业务的转变,给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新一轮冲击。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加强业务开拓,加快金融创新。金融当局也应该就国内银行混业经营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提出对策。
二、加快发展非国有银行体系
受整体经济体制(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制约以及特定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所担负的政策性职能还不可能很快解除,政府干预还将继续存在。另外,国有银行自身的产权改革、资产重组以及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都需要时日。这在客观上决定了要增强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就不仅要依靠改革,也要注重发展。发展的思路就是以增量带动存量,以竞争促进效率。为此需要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在银行业的对内、对外开放方面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进一步充实现有的银行体系。其中发展各种新的区域性银行、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银行以及各种股份制银行就是极其重要的战略性抉择。
发展非国有银行体系的积极意义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利于促进竞争,尽快改变四大国有银行垄断的格局,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这对于增强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是至关重要的。二是有利于尽快解决资源配置扭曲的问题。当前国有企业提供的产出不足30%,但耗用的信贷资金却占国有银行信贷资金的80%左右,扭曲之大显而易见。这种扭曲固然有资金使用者方面的问题,也有资金分配者的问题。如果非国有银行体系发展起来了,资金分配着的行为就会发生变化,资金配置效率必然大幅度提高,这对于改进整个经济体制的配置效率、防范金融风险意义重大。第三,银行体系的分散化也有利于强化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相对于大型银行,当小银行出现问题时,被关闭或清算的可能性要大大增加,这对于抑制银行的道德风险意义重大。从已有的统计数据看,目前我国非国有银行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经营绩效。
三、加快保险业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
我国的保险业不仅与国际水平相比非常稚嫩,即使与国内银行业相比,也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谓“稚嫩”既是指规模较小,资金运用能力差,服务水平落后;也意味着经营风险高,抗风险能力差。因此,面对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大趋势,我国保险业一方面要通过规模扩张壮大自身实力,加速培养一批经营先进、效益优良的大型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壮大竞争实力。同时逐步实现保险资金运用的多元化。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率只有10%,而发达国家的资金运用率普遍达85%以上。应该调整国内资本市场结构,逐步发展包括寿险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允许寿险基金直接经营证券业务,以分散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也需要借助于规范的市场监管和完善的内控制度建设降低和规进经营风险,通过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在这两个方面,政府的调控与监管作用都至关重要。
我国证券市场的对策一是发展,二是规范。并以此为依托,不断增强国内证券中介机构的竞争力,提高市场监管水平。首先,我国政府可以通过深化整体金融体制改革促进证券业的发展与壮大。因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长期目标就是要促进直接融资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不断强化资金配置的市场化机制。与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证券化比例仍然很低。这在客观上决定了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方向。其次,通过加强金融监管促进证券市场的开放与发展。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基本上没开放,但从长期看,证券业的开放将无法回避。根据1998年12月13日世贸组织70个成员国通过的“全球金融服务协议”,各缔约国不仅要互相开放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允许缔约国在国内建立证券服务公司参与竞争,车受与国内公司同等的市场准入权利,同时还要取消跨境服务的限制,允许缔约国在投资项目中的比例超过50%。另外,人民币资本项目的自由化虽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但从长期看,人民币资本项目的自由化将是一个大趋势。这都将对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提出很高的要求。高效率的市场监管不仅有助于国内证券机构的发展,也有利于保持国内证券市场及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定。第三,加快市场结构调整。在发展股票市场的同时,积极促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尽快解决公有股的上市流通问题,提高证券市场的流通性,消除市场割裂状态,规范交易行为。
四、完善我国的货币政策
改革利率体制和汇率体制是两个关键环节。目前,中国对利率实行管制,利率管制的不利之处在于,(1)外资银行不受利率政策约束,国内银行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2)人民币对外币的多种交易产品难以确定均衡的市场交易价格,多种外汇业务无法开展;(3)利率不能随市场灵活变动,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难以起到调节货币供应量的作用。为克服这些缺陷,有必要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
由于目前全国物价持续走低,经多次降息后,总体利率水平不高,可制定实施五年内利率全面市场化的战略步骤。中央银行在实现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可以采取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再放开贷款利率,最后放开存款利率的顺序。在放开货币市场利率时,应该注意确立再贴现利率的基准利率地位,使同业拆借利率成为基准利率形成的关键参照指标,加强基准利率对货币市场的导向作用。对银行贷款利率的放开,可以从放松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开始,直至银行自行决定利率水平。在此基础上放开存款利率,由银行行会决定存款利率,向中央银行备案,接受中央银行监管。
货币市场是货币政策经由利率机制产生作用的中介。因此,有了市场化的利率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发展统一、灵活、高效、大容量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相比,我国的货币市场发育严重滞后,还不能适应金融体系发展及宏观调控的要求。
我国现行的汇率制度是1994年汇率并轨以来所形成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并且提前3年达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要求,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但现有的汇率体制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央行干预外汇市场具有被动性,汇率变化缺乏弹性等,外汇体制的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在“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可以从有条件的可兑换开始,逐步过渡到完全可兑换,并且可以保留资本管制的相机实施权。具体可采取“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党入严出”的方针,比如先放宽长期资本流出人的管制,再放宽短期资本流出入的管制;先放开直接投资的管制,再放开对间接投资的管制;先放开对境外筹资的管制,再放开对非居民境内筹资的管制;先放开对金融机构的管制,再放开对非金融机构及居民个人的管制等。
从国际经验看,在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再逐步推进到资本项目可兑换,大约需要10年的时间,考虑到我国提前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并且考虑到这一过程的循序渐进性,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可能要走相当长的路程。
五、强化我国的金融监营体系
要着重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从传统的以行政管理为依托的监管体制转向依靠依据审慎监管原则确立的规范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积极向国际金融监管的规范靠拢,监管约束与市场约束并重,加强信息披露和交易主体的内控建设。
二是从传统的着眼于国内的监管视角转向监管的国际化。我国的金融监管必须按国际惯例对外资金融机构及我国在海外设立的金融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实行严格与规范的监管,加强国际合作。
三是从分业监管模式向全能监管模式转变。我国现阶段实行分业监管、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央行监管货币市场、证监会监管证券市场、保监会监管保险市场。在金融一体化的环境中,全能银行将会非常活跃,它们的业务投向决不会像中国的国内金融机构那样被限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为避免监管领域出现真空,致使被监管对象有机可乘,有必要实现从分业监管模式向全能监管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