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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人有 例外制度无(2002.02.01)
作者:周其仁    发布:2004-04-16    阅读:4700次   

例外人有 例外制度无

----周其仁谈企业家问题

  
  (50人论坛·北京)剩余权成为挡不住的诱惑
  
  问:国内外对中国企业家“59岁”现象极为关注。之所以成为一种现象,也说明了这绝不是一种偶然和个别。太多的教训说明这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剧,还说明我们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问题。中国企业治理结构的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周其仁:大型国有企业改革最早的思路是扩大企业自主权,把许多以前由政府作决定的权利下放到企业,用经济学理论来说,是把控制权往下放。尽管中间出了一些问题,但还是一个方向对头的改革。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请工人,给职工发奖金,生产多少产品,特别是做投资……也就是企业怎么进行活动的控制权到了企业经理这一层。这个改革带来一个问题,掌握这种控制权的人到底会往哪个方向去掌握它,他的动力结构是什么,这个问题始终没有解决。20世纪80年代在国有企业放权的同时,我们还发展起了很大一块非国有经济,谁做决定,谁投资,便可以分享利润,既有控制权,又有剩余权。而国有经济,虽然也把一部分企业利润、经营活动和工资奖金挂钩,可以分享一部分利润,但说到底只有控制权,没有剩余权。这样形成了两种制度并存的现实,在国有企业经理层中出现了三种情况一个例外。
  一种情况是,掌握国有企业控制权的阶层中,一部分人可以用自己的企业控制权创造利润,但他也可以不让利润落到国有经济的盘子上来,他会利用权限中对外经营的一块,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了他相应的报酬。于是他有了控制权,对剩余权的要求就成为很难抵挡的诱惑。
  第二种情况更为糟糕,由于企业经理层跟剩余没有多大关系,他的控制权就用来追求成本最大化,在投资中摊子铺得很大。企业很容易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贷款,而且也没有很强的约束,他就会拼命扩大规模,而并不追求经济效果。换句话说,这个阶层的收益是和成本��而不是和利润连在一起的,他用他的控制权当然会追求成本最大化而不是利润最大化,现实中就会出现许多穷寺庙富方丈的情况。这导致了低下的经济效益,这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中会越来越糟糕。
  第三种情况,对盈利不敏感的制度,当然不会对能创造利润的人敏感。这样便会产生另外一种人力资本的结构,就是谁和政府搞好关系,谁就能被放在企业领导的位置上,也许他很本分,很守规,但他不适合经济创造,这也是国有企业效益不好的一个原因。
  实际上在国有企业中,企业控制权下放并不稳定,一旦有什么问题就可以收回。本来就没有剩余权,再加上政企分开的不彻底,行政力量随时可以把控制权收回,重新分发,这使得我们的经理层是短期行为中的短期行为。在以上三种情况之外,也存在一些例外,由一系列因素促成,或者是道德上非常高尚,或者是非经济的因素占了主导地位,同时他又稳定地控制了企业。比如被文化大革命耽误了的一代,他们会拼命利用这个舞台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有了这个舞台就感到很大的满足,至于将来怎么样不去作过多考虑。概括来说问题在于,控制权下放了,但企业的剩余权没有解决。
  
  市场之于企业家,是动力更是约束
  
  周其仁:企业的兼并收购,本身就有一个挑选企业家的机制。你可以分享利润,但大前提是你必须把利润做出来,这是靠游戏规则来决定的,这里已不仅仅是动力机制,还有一个约束企业家的机制在里头。而且你做出了利润也不见得就能呆在这个位置,因为市场上别人有可能做出更多的利润,只要股东不满意就可以换掉你,这个体制是靠资本市场来完成的。这是从约束的一面来看。从正面激励来看,年薪并不是真正的成本,经理层的收益跟利润紧紧联系,到年底,他要有一个认股的权利,能逐步逐步变成一个股东;另外跟普通工人之间,他有一个很大差价。在中国,是由行政部门在学着搞市场经济,他说我们来给经理定个价,定得高或低要讨论半天。其实企业家和别的资源买卖是一个道理,如果这个资源很稀缺,自然价格就会高,只要允许经理层流动,慢慢就会形成他的价格,最直白地说,这是由他的市场决定的。可交易是形成价格最好的办法。很多人认为工人不会同意,我的观点倒不一定。在实践中可以看到,工人对能够做出正确的决定使企业盈利的经理层、对两者收入的差距是认可的。实际上现在差距也够大,只不过我们现在的差距在成本里头,经理有签单权,他可以把他的许多享受都打在成本里头,但是在制度上他没有剩余权,他做好了利润倒没有很好的、合法的、正当的收益。
  从这个角度来看,各地的实践已经在开始提出并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所看到的年薪制、经理持股制,持股上岗,包括融资持股,比如青春宝集团,还有上海的许多案例,另外上海也在搞认股权引到经营权。当然在这过程中,不能僵化其中任何一个东西,有可能出现一些问题。但不要紧,因为人们的观念、制度、体制,都有一个过程,只要方向对头。方向嘛,就是认识到管好一个企业的能力是我们国家非常稀缺的一种资源,而这个资源是资本的源泉。这是一个基本的认识,不承认这点,就不可能找到正确的路。然后,最重要的是两点:他企业家的人力资本是否可交易;他这个交易是否分享剩余,是否与剩余有这样那样的联系。所得税法调节收入的差别,从根本上讲,工人的利益和企业家的利益还是有共同之处。更重要的论据是,在我们这个转型体制中,企业家在企业成本里头已经分享很大权利,这是真正引起社会紧张的东西。另外我想这么多不合格的经理在企业的位置上,他本身是行政力量的结果。没有普遍的市场原则的确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企业家市场。
  
  我们的制度抑制了企业家
  
  问:对于年薪制、管理层期权收购、企业经理市场的形成等企业家激励机制的全面建立,你认为实践操作中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周其仁:现在情况搞得那么复杂,政府还设计一些约束,这个不能碰,那个不能碰,在此前提下来说能不能找一条中国特色的路,这等于说解一个无解的题,所以大家感觉国有企业改革那么难。现在很多人说,不是一个“卖”字可以解决的,我说“卖”字基本可以解决。卖是一种通俗的讲法。从理论上看,企业在市场中无非就是一组合同:和工人的合同,和技术人员的合同,和原料供应商的合同,和银行的合同,和买家卖家的合同……企业就是一堆合同,合同的基础就是双方愿意的买卖关系。只有卖了,才能形成市场,形成工人的市场,技术的市场,企业家的市场;如果企业基本的资源都不能卖,在非合同的基础上搞企业,那就要靠挑合适的人,挑正确的领导班子。这就又回到了问题之初��动力何在?
  不可卖的东西是没有办法改善效益的,这是我基本的思想。
  
  问:可能会有这样的问题,管理层的监管没有解决好,有好多人会利用这个机会把国家的资产、把劳动人民这么多年创造的剩余价值给剥夺了。国家经贸委也已经反复说了,不是反对“卖”,是反对少数人通过“卖”把公共财产弄到自己手里。
  周其仁:这个问题是成立的。一些有特权的人会利用“卖”的机会化公为私,把国有资产放到自己口袋里去,这个理由很充分。但我的看法是,不卖,劳动人民相对权利的丧失这个问题也已经存在。如果不卖,那些有特权的人就停在那儿了吗?不是还在利用国有体制的签单权正大量地挥霍浪费搞名堂转移资产吗?“卖”或“不卖”,要对两个现实情况进行比较,而不能把一个现实情况和一个理想情况去进行比较。在“卖”的过程中,是会有一些损失,这个损失怎么来防范我们可以共同讨论,但并不意味着“卖”是错的。卖了的资源才有可能和别的资源建立平等的关系,新的机制就有可能��我不是说一定,就有可能建立起来。
  我们也赞成改制当中加强监督,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的方向是错的,搞市场经济,搞资本市场,所有资源所有市场都必须开放,你不能说我这个市场经济有些是不能买卖的。实际上,资产流动、买卖,人力资本流动、买卖,这是互为条件的,那个价格不动,不能买卖,那么这个价格是出不来的。再讲得深一点,买卖企业时,我们现在合理的买卖方式是这样,一个手机用了3年,每年扣掉3%,成本减掉几个3%,卖出了这个价钱才行。而资产的定价理论是,资产是赢利的,是制造利润的,在非常正常的市场买卖中,是拿资产的赢利能力来定市场价格,我们得看它未来能挣多少钱,而不是看当初花了多少钱。
  问:对于那么多亏损的国有企业,如果不卖,继续按现在的情况有可能继续亏损;如果能卖出去的话,其价格就得看买它的人如何判定它的赢利能力,1000万元的国有资产假如只卖了200万元,在市场中就有了它的合理性,国有资产流失这个概念就不再存在了,能这样说吗?周其仁:1万元的COMPUTER,对于一个高手来说可能值2万元,这里的2万元实际上是COMPUTER+他的能力,而对自己能力的认定是不一样的,只有买卖才能发现价格,而发现价格的过程就是挑选企业家的过程,人力资本的价格、企业家的价格也就出来了。我们有些官僚的想法是,企业有固定价格,有书上可以查的价格,按那个价格看你卖多了卖少了。买卖企业,我们通常要划一个成本,同一个企业,而能力、潜质不同的人划的成本是不一样的。可是你怎么跟他讲?他觉得他在保卫这个国家,保卫劳动人民的利益。如果所有的东西都不挣钱,你保卫谁的利益?本质上就是我们的制度抑制企业家。
  
  市场经济的力量来自市场
  
  问:您刚才谈到的一个例外情况是,如果企业家在企业中能获得相对长期的控制权,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企业家的这种相对长期的控制权意味着绝对的权威,这是否带有浓重的封建人治的痕迹,而不是市场经济下的依法治企?在大的环境下,企业是按法理出牌,但在企业内部它可以完全不按游戏规则。
  周其仁:国有企业的控制权本身也可以作为对企业家的一种回报,你做得好有更大的控制权,这本身也构成激励。你说的情况取决于社会大的环境。市场条件下企业家为什么引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义愤?就是对企业内部形成的权力反感,这在市场中是由政治运动和人权运动来矫正的,不能在企业制度中讨论这个问题。当然有人认为应该通过经济民主,让所有的人来参加管理,这肯定是合理的渠道。但是我目前看不到投资决策有必要让人人来参与,这涉及到对企业未来的看法,差异很大,企业家对此的判断力会远远高于其他人,这是客观存在的。所谓强势人物,要么有特权��垄断权、特许权,这可以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削弱;要么他对市场创新和方向有特别的敏感,对这点,我们不仅不应该削弱,还应该给他一个公开的市场。中国劳动力这么多,但企业家这个群体市场在一个时期内还构成我们经济生活中一个不平等的市场,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周其仁答《财经时报》问)